早“参”民政|山西省出台多项政策措施,守护最美“夕阳红”
近期,山西省民政厅出台多项养老服务政策措施,为了帮助大家了解相关政策,“民政哥”搜集整理有关文件。供大家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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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明确5方面托起幸福“夕阳红”
近日,山西省出台《山西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制定发布省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因地制宜确定各地服务项目,健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开展能力综合评估,建立动态识别机制,精准识别服务对象;建立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加强基本养老服务资金保障,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发挥社会力量支持作用;统筹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切实提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以及老年健身器材覆盖率;加快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降低老年人运用数字技术难度,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山西:4部门联合发文守护老年人“钱袋子”
日前,山西省民政厅联合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常态化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作出制度安排。
《意见》明确,要加强风险摸排。各有关部门要高度警惕一切与养老服务相关或以养老为名的非法集资活动。民政部门要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养老机构登记备案信息共享交换机制,通过信息抓取及时掌握增量,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定期开展存量摸底排查,每年要对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和质量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现场检查。
《意见》强调,要强化源头治理。民政部门要按照《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管理规范》对有关服务合同进行管理,进一步补充完善养老机构收取预付费的相关内容。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要加快推进养老机构网上备案,养老机构备案承诺书等材料要及时上传到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并将养老机构登记备案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民政部门官网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发挥公众监督作用。
《意见》要求,要依法分类处置。民政部门要对摸排发现的问题隐患综合评估、逐一研判。对因从事非法集资依法受到处罚的养老机构,依法依规采取惩戒措施。各市、县(市、区)民政部门要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掌握涉嫌非法集资的养老机构法定代表人名下登记注册的其他养老机构情况,做好早期干预和风险预警。
来源:省民政厅综合整理
校对:刘牛 责编:施绍根 审发:刘畅 排版:罗娇